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标准委,执法督查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关于一个一个行业抓产品质量提升的部署要求,质检总局决定继续开展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并制定了《2017年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2017年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建筑防水材料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功能性材料,关乎建筑安全和寿命,关乎百姓安居乐业。2013年以来,全国质检系统根据《关于加强建筑防水行业质量建设促进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3〕644号),会同行业部门和相关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产品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行业质量发展基础明显增强,形成了质量提升与产业升级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但是,制约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仍然存在,无证生产、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一些突出的质量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建筑防水质量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为此,质检总局决定开展2017年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总结五年来质量提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要素,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质量违规行为严打严管态势。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市场调节的重要功能,重视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行业追求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将提升建筑防水产品质量与提高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统筹起来,推动形成全产业链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
二、行动内容
(一)以标准升级引领质量提升。按照突出安全、健康、环保和通用性要求的原则,开展涉及建筑防水卷材、建筑防水涂料防水性能和产品安全环保的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着眼于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制修订一批满足防水工程质量提升、保障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和耐久的防水材料产品标准,以标准支撑防水材料产品品质达到高可靠、高耐久的质量水平。
(二)更有针对性地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继续将建筑防水产品作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的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山东、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等建筑防水生产企业较多的省份,要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品种,要将使用广泛、并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防水卷材作为抽查重点,将弹性体改性沥青、预铺/湿铺、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和聚氯乙烯等防水卷材作为重点品种。防水涂料产品要重点抽查聚氨酯和聚合物水泥2个品种。要对市场用量正在急剧增加的建筑密封胶产品加大抽查频次,重点抽查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硅酮建筑密封胶等3个品种。三是突出重点指标,在继续抽查拉伸、粘结、热老化、低温等性能指标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游离TDI、苯系物等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指标。(具体抽查方案见附件1)
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监督抽查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联合相关部门,对当地重大工程项目等在用的防水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及时汇总上报总局,并反馈用户和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三)对建筑防水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总局组织地方质监部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等行业组织、以及相关技术机构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地检查获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抽样检验获证产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建议发证部门依法处理。(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
(四)大力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总局继续将建筑防水卷材列入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重点产品,组织各地加大对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全面摸排线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查彻办案件,保持严打严查的高压态势,有效净化建筑防水生产经营秩序。
(五)鼓励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活动。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支持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等行业组织,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能够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接轨的团体标准。鼓励建筑防水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工作方案,依托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一批自我声明标准高于国标和行标的生产企业,对其标准的核心指标进行评价比对,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名单。通过领跑者的引领激励和社会的公开监督,推动企业主动创新,实施高水平标准,以质量监督督促标准升级,以标准升级促质量提升。(《标准“领跑者”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
(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山东寿光建筑防水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培育创建工作,总结示范经验,扩大示范效应。动员产业聚集区当地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建立质量提升示范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将质量提升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总抓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中国建筑防水协会提出创建建筑防水质量提升示范企业的申请,由协会向质检总局推荐申报,大力培育创建一批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示范企业,形成一系列能够促进行业质量升级的管理制度、管理工具和技术革新。(《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4)
(七)继续开展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万里行活动。质检总局支持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和中国建筑防水协会联合开展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万里行活动,邀请行业及上下游单位、专业媒体参加,宣传质量提升工作成果,弘扬质量工匠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更好地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久久为功抓成效。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涉及环节多。各地要巩固近年来形成的良好工作局面,及时总结经验,持之以恒抓实抓好质量提升,切实加大质量监督与执法检查力度,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反弹。
(二)责任落实抓实效。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找出质量提升工作的薄弱环节,根据工作安排,保证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因地制宜抓长效。各级质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加强与住建部门、行业协会的配合协作,建立起涵盖设计、招投标、生产、销售、防水构造、现场管理、施工、维护等全链条的监管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