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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关于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老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通知 津建质安(2018)98号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4088
  •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指示要求,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从2018年开始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老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现通知如下:
        1.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老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应使用全钢型附着升降脚手架(全钢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是指全部采用金属材料,架体构、配件均由厂家加工制作,现场组装而成的附着升降式脚手架,亦称集成式)。
        2.即日起不再办理老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产品登记、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现已进行安装告知的和正在使用的老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可延长至施工完毕。
        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附着升降脚手架企业相关资料,做好进场验收、旁站监理、安装验收等工作。
        4.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附着升降脚手架过程检查,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