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甲辰(龙)年十月廿二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文件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建施协(2018)15号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18101
  • 各集团公司、各区建筑业协会、各外省市(中央企业)驻沪办建管处、各会员企业:
        2017年度上海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现正式启动。
        根据《上海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精神,现将本次评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内容及方法
        1、上海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依照“差额评选,好中取优”的原则。通过企业申报、归口系统推荐、资格预审、业绩考核、候选人遴选、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在候选对象中以90%的比例确定表彰名单。推荐名额根据“突出重点,适当平衡”的原则分配至各归口推荐单位(各有关集团公司、各区建筑业协会、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
         2、凡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均可参加评选。
         3、申报人的注册籍属必须与申报企业一致,其中进沪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市进行了备案登记。
         4、申报人的业绩要较为完整的反映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期间内负责的全部工程业绩。
         5、登记注册在本市的本市企业建造师,其在外省市承担的工程项目(包括援建工程)管理业绩也可作为考核内容,其中获奖荣誉省部级按本市市级评价、地级按本市区级评价。
         6、绿色施工业绩,除考核期内申报人所有工程所处行业、所在区域内未开展绿色施工评比的,其余的申报人均应在业绩中提供符合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绿色施工业绩。
         7、凡2014年度及以前获得过“上海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近三年来又有新的业绩,符合《评选办法》和上述条件的同志可再次参加申报。
         8、对目前正承担特大型工程的项目经理,因其施工周期长,近期取得某些奖项有一定限制,所以在申报、评选条件上除一般条件外,对所规定的工程质量及文明工地奖项的业绩可按近五年来的进行考核,即2013年至2017年。
         9、在境外承担工程的项目经理,因当地不设评比奖项,但其承担的项目在管理上成绩突出、业主满意,获得集团公司、国家驻外机构表彰和有业主评价的也可申报。
         10、专业分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所获取的“申安杯”、“金钢奖”等专业性奖项已在《评选办法的说明》中列入单项质量奖系列之中,对于其他属于参建的质量奖项,在表彰的名单中明确为参建单位的,也予以认可。文明工地奖项因在表彰名单中未明确参建单位,可提供总包单位获奖证书和由总包单位出具参建单位的证明。
         11、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对象的申报业绩进行考核评分;组织专家运用适当的考评办法遴选候评人,综合两者确定获奖人。
         12、申报人除了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外,近三年曾在公开发行的企业或行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以自己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为背景的专题论文或经验总结,可以在专家评审环节予以优先考虑,但申报时必须提供能反映标题、发表日期、出版单位等内容的论文材料的复印件。
         13、申报人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近三年曾获得市级以上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奖,且其本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可以在专家评审环节予以优先考虑,但申报时必须提供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申报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14、在《工程项目业绩明细表》内有“成本”、“工期”这两项考核内容,指的是已竣工的工程,所谓“计划成本”、“计划工期”应该是甲乙双方最终认定的工程成本和工期。在施工过程中这两项无变化,即是原合同造价和合同工期,过程中发生变化,应据实调整。
        二、工作要求
        1、各申报企业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http://shjx-solution-pc.marketbox.cn/home,并根据《评选办法》(附件一)和上述要求,组织好本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报名参评。并将由申报人本人填写的《上海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企业所属的归口推荐单位。
        2、各归口单位推荐名额分别见附件二、三。不在分配表所列归口推荐范围的本市其他企业或外省市进沪企业,申报事项可直接与评委会办公室联系。
        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山路33号1702室      邮编:200120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63067277    传真:63257704
     
        附件: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