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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建质安字(2018)6号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3675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济南、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菏泽市开发办:
        现将《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9日
     
     
     
     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在巩固2017年治理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厉打击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持续实施严管重罚高压追责,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2018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重大节点、关键时期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凡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作为非法违法施工,责令立即停工整改,通报有关部门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并公开通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凡拒不执行施工安全监管指令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参与支持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承担相应责任,从严从重追究其事故责任。严厉打击压级压价、抢赶工期、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等行为,严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切实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密切与执法、公安、安监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严厉查处非法违法施工活动的合力。
        (二)切实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持续排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地下暗挖、轨道交通、地下管网等危大工程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格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三)集中排查整治隐患问题。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以项目为单位,持续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工程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突击检查、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挂牌督办,确保每一处隐患都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坚持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施工。围绕重大节点、关键时期,全员发动、全力以赴,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高密度、高频度巡查和“回头看”检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确保该停工的坚决停到位,该严管的坚决管到位。转变“保姆式”监管模式,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向实体和行为聚焦,着力发现和纠正企业、项目安全管控机制漏洞,从根本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辅助安全巡查,切实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持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履行法定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或参与房屋市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涉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并将复核情况特别是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严格依据调查报告和政府批复追究事故责任,按规定暂扣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事故报送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严格进行通报、约谈。
        (五)着力健全基础长效机制。加快制定出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积极培育标杆企业,组织施工企业对标贯标培训,确保年底前全行业实现“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全覆盖。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加大对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力度,积极推行体验式教育,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住建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共享交换数据标准(试行)》,完整记录业务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做好与省厅和部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尽快实现数据共享。按照“先行局部试点、取得可推广的经验后逐步推开”的原则,制定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方案,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大事多、要事多,扎实做好安全整治行动、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是重要政治任务。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行动全年推进、不分阶段,省厅将治理情况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住建系统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整体工作。各级住建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紧动员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强化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实施方案请于4月18日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紧组织召开动员会,深入发动和督促本辖区施工企业认真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以企业法人为第一负责人的领导班子,明确层级任务和责任,确保全员发动。
        (三)强化检查调度督导。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工作检查,重大节点、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集中督导检查、日常暗访、包市督导中对各地落实情况实施督查。要按月汇总形成本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情况调度表(附件1)和责令停工整改项目统计表(附件2),于次月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施工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要督促企业在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明白纸,通过入场培训、班前教育,组织一线作业层面传达学习相关部署要求,营造层层重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