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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沪建交〔2006〕781号]
 发布时间:2006-12-13 浏览:9495
  •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大力降低建筑能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基础上,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与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市主战略,全面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减少建筑能耗,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传统建筑建材业的改造和提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回顾

      “十五”期间,依据《上海市“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实施纲要》确立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推进目标、组织体系和实施措施。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取得的基本成效

      1、推进目标基本完成

      “十五”期间,通过重点推进中心城区、试点城镇特色风貌和“四高”住宅小区、“国家康居”和“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住宅”等示范工程试点,2002年至2004年,共落实节能住宅1270万平方米。从2005年起,新建住宅项目全部执行节能设计标准。以“安亭新镇”、“上海春城”等为代表的一批建筑节能试点工程和住宅小区,先后获得建设部“绿色建筑创新奖”二、三等奖。本市首栋生态建筑示范楼在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园区建成,获得建设部“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公共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始起步。

      2、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十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行政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政策法规,先后制定了《上海市节能住宅建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结合建筑建材业管理流程的改革,从招标投标、扩初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动态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了对建筑节能的监管。2005年7月15日政府规章《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3、标准规范不断完善

      “十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技术法规体系逐步形成。先后编制并发布实施了《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一批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为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4、技术研发取得进展

      “十五”期间,经过探索、试点基本形成了适合上海特点、适于不同类型建筑的围护结构节能技术体系。新型墙体材料、高效保温材料、密封材料、节能设备、保温管道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在新建住宅中得到广泛应用。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评估软件的研发取得重要进展,基本满足了建筑设计和咨询评估的需求,有效推动建筑节能设计和应用。《上海市住宅建筑节能集成及应用技术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加快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5、组织体系逐步完善

      “十五”期间,根据上海建筑节能推进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等有效的组织保障体系。在横向,基本形成了由上海市建设交通委牵头,协调房地等相关委办局和市建筑建材业各职能部门共同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在纵向,基本建立了市区两级属地化推进建筑节能的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组织保障。

      6、市场功能不断发挥

      “十五”期间,上海积极探索发挥市场功能推进建筑节能,培育了“上海市建委建筑节能(专项技术)学科研究发展中心”、“上海建科建筑节能评估事务所”等建筑节能检测评估、节能技术咨询、节能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试点引入社会保险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荐、网上注册和告示等工作模式。

      7、宣传培训加大力度

      “十五”期间,上海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在普及建筑节能知识,提高公众建筑节能意识,培育市场对建筑节能良好需求,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和环节、不同的阶段重点和层面人员,广泛开展了专业技术培训和普及宣传等工作。组织编印了适合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的《上海住宅建筑节能技术与管理》知识读本,以及针对社会各阶层需求的《建筑节能50问》卡通型普及知识读本,开展了在全市范围征集“上海市节能建筑标志”等活动,为加快全面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创造了条件。

      8、国际交流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在建设部支持下,上海参与了“中国终端能效项目”研究。与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合作开展了建筑节能标准编制和分析评估软件开发,合作开展了节能65%的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和生态住宅、生态办公楼、生态农舍等生态建筑的设计建造和展示等工作,有效推动了本市建筑节能工作及时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共识和推动力亟待进一步增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还主要依靠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士的努力,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还缺乏实施建筑节能的原始动力,社会认知度比较低。二是建筑节能技术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适合上海地区气候特征的建筑节能应用技术体系尚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适合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经济、适用、可靠的围护结构节能技术体系还不够成熟;外围护结构节能体系的耐久性、防火、外贴墙砖、修补维护、施工与检测等配套技术亟待进一步研究;与建筑结合的高效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技术体系的研究投入不大。三是建筑节能激励政策亟待进一步创建。有效的建筑节能激励政策缺失或不到位,难以形成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对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难以规范。现有的专项资金用途末包括建筑节能;建造高耗能建筑得不到税收制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缺乏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在本市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

      二、“十一五”形势和任务

      节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我国未来的能源缺口很大程度上要靠节能解决。“十一五”期间,我国已把节约资源定为基本国策,并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由于建筑能耗具有巨大的节能潜力和综合效益,发达国家对建筑节能极其重视,将其纳入可持续发展规划,制订相应的建筑节能标准与政策,节能标准指标逐年提高,不断推动建筑建材业科技进步,形成建筑节能产业体系,使建筑节能向更高目标发展。

      上海是一个能源短缺的城市,随着城市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本市夏季电网峰谷差值矛盾逐年增加,空调用电负荷比例持续递增,冬季用电紧张的矛盾也开始显现。2005年在采取了多种迎峰度夏措施后,夏季最高用电负荷仍突破1600万千瓦。目前,本市常驻人口已经超过1700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竣工面积连续10年年均超过300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超过14平方米。基于人口数量、建筑面积两个基本因素,加之城市发展正处在综合功能提升和市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时期,上海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将处在建筑能耗的高速增长期。

      “十一五”期间,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上海将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把握这一重要历史机遇,实现世博园区的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推动和促进上海城市的整体发展,使世博园区成为未来上海城市发展和推进建筑节能的典范,为上海加快整体迈入世界先进发达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因此,上海的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促进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不仅十分迫切,而且任重道远。

      三、“十一五”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市主战略,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为抓手,实现本市建筑节能推进工作与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相结合,与促进城市能源安全相结合,与“世博”项目的高标准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行政监管、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标准规范、注重市场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实现全社会增强建筑节能共识,全领域推进建筑节能目标,全方位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确保本市建筑节能分解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四、“十一五”推进目标

      “十一五”期间,在巩固“十五”成果基础上,坚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工作创新,实现本市建筑节能15%的分解任务目标,为实现全市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作贡献。重点抓好建筑物增量节能控制和存量节能挖潜。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实现50%的节能目标,新建居住建筑从节能50%加快过渡到节能65%的目标水平;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以结合“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为突破口,以政府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为垂范,以运用市场化节能改造机制为手段,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存量挖潜。继续完善标准规范和技术支撑体系,通过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引导建筑节能发展方向。

      (一)新建民用建筑

      1、公共建筑

      以政府投资新建办公建筑为重点,以世博园区建设为示范,加大对本市办公、商业和旅游等6大类公共建筑全面执行50%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形成适应上海气候特点的公共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和管理模式,重点提高设备系统的用能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

      2、居住建筑

      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50%的标准要求,通过有效的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手段,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居住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和管理模式。积极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新技术,拓展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范围。“十一五”后期,在科研与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指标体系,提高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水平达到65%的目标,并逐步将建筑节能管理覆盖到其他新建居住建筑,推动建筑节能向纵深发展。

      (二)既有民用建筑

      1、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重点开展大中型办公、商业和旅游等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有计划、分步骤实施政府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和网络化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系统,完善以政策导向和市场化手段为主的节能改造机制,使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0年,争取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2000万m2。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以“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项目为突破口,有计划地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探索以行政手段和财政支持为主的资金筹措和推进机制。通过示范引路、稳步推进,到2010年,争取对达到“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条件的居住建筑全部实施节能改造。

      (三)建筑用能设备

      1、公共建筑

      (1)鼓励分布式供能和能源多元化系统的推广应用。结合世博园区建设示范,开展热电冷联供、水源和地源热泵系统、高效能空调系统,以及蓄冷、燃气空调、热回收、变流量控制系统、高效送风和自然光、遮阳、照明与空调的协调控制等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2)大型新建公共建筑设计选用具有国家或者本市节能标准的空调冷热源设备,鼓励设计选用能效比高于现行节能标准的空调冷水机组。

      (3)新建公共建筑设计选用高效节能灯具。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筑照明标准的功率密度标准值,到2007年,设计选用的照明系统全部达到国家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照明功率密度的节能目标值。

      2、居住建筑

      (1)推广应用达到节能评价值的房间空调器。到2007年,设计选用的房间空调器能效比,执行现行《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国家标准中节能评价值2级以上指标。

      (2)推广应用高效能的照明灯具。采用紧凑型荧光灯、高效双端荧光灯、电子镇流器、半导体照明等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尽可能设计利用自然光等节能措施。

      (3)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试点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节能系统。

      (4)到2007年,新建全装修住宅从设计阶段同步考虑与建筑结合的用能设备节能措施。

      (四)太阳能在建筑中应用

      贯彻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坚持建筑领域节能与开源并举原则,高起点、多层次推进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光热和光电系统,不断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和提高相关产品产业化水平,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提供经验和模式。

      1、重点开发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光热系统技术体系,通过试点示范,使太阳能利用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推广,并得到规模化应用。到2010年,争取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和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施与建筑物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交付使用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并建成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光热系统示范建筑300万m2(含城市级示范项目)。

      2、结合世博园区建设,重点突破太阳能光电系统的应用技术试点示范,到2010年,在大型公共建筑中太阳能光电系统示范应用10MW。鼓励试点应用太阳能空调、利用生物质能的热电冷联供系统等新技术。

      (五)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根据国家节能中长期规划目标,按照国家和本市总体部署,抓住世博园区建设机遇,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实施建筑节能城市级示范项目。

      “十一五”期间,实现综合技术攻关示范项目300万m2。结合世博园区建设,对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重点是太阳能资源、地表水资源、地热资源)等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体系等进行规模化示范,为推进建筑节能提供经验与模式。完成世博园区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的示范工程,形成相关标准和技术体系,引导建筑节能发展方向。

      1、完成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示范项目50万m2;

      2、作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级示范,完成节能50%示范项目100万m2;

      3、作为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建筑结合综合应用的城市级示范,完成示范项目100万m2;

      4、完成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50万m2。

      (六)开展工业建筑节能试点研究

      “十一五”期间,本市鼓励在工业建筑中试点开展节能措施研究和技术应用,适时研究制定本市“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五、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为确保完成建筑节能推进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构建起企业参与、市场调节、政府监管、法律制约的建筑节能工作机制,加快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技术研发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等“四大”综合保障体系。

      (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要在不断完善的国家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适合上海特点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结合《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实施,配套制定相关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探索市场化的建筑节能推进机制和模式。“十一五”期间:

      一是开展对既有建筑的结构型式、用能系统、能耗指标、使用年限等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评价。研究并试点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逐步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能源系统分项计量、分区控制、智能管理,定期采集能源消耗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和建立公共数据库。完成“上海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规定”的制定,为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存量挖潜提供政策指导。

      二是依据国家和本市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相关规定,完成“上海市建筑物利用可再生能源管理办法”的制定,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建立完善建筑业和建筑物能耗统计体系和方法,完成“上海市建筑能耗统计管理规定”的制定,为科学规划本市建筑节能发展目标、制定政策和运行管理提供依据。

      四是完成“上海市住宅节能建筑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鼓励高于国家现行节能标准的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设计建造提供政策指导。

      (二)不断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

      在深化建筑节能应用技术研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适合本市气候特征、资源状况、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化体系。针对不同的建筑结构体系需求,配套完善从设计标准、应用规范、节点图集、设计软件、检测评估、施工验收、产品标准和工程造价与配套定额等建筑节能系列化标准体系;针对不同的管理需求,配套完善新建和既有建筑、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照明系统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建筑有机结合,以及能满足本市能效管理、建筑能耗统计等基础管理需求的建筑节能系列化标准体系。“十一五”期间:

      一是在满足技术集成度和技术创新性、市场认可度和政策可行性等前提下,完成“世博园区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世博园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以指导世博园区绿色建筑及其配套设施的设计、建造,为本市绿色建筑的推广模式和机制提供技术依据。

      二是完成“上海市建筑节能标准体系表”的制定,将现行的、在编的、以及预计需要衔接配套的建筑节能标准形成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体系,以更好体现本市建筑节能推进的科研成果、地方特色和发展方向。

      三是完成“上海市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光热和光电系统)”和“上海市民用建筑太阳能构造图集(光热和光电系统)”的制定,为实施《上海市开发利用太阳能行动计划》奠定基础,为本市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创造条件。

      四是完成“上海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标准”、“上海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用技术规程”、“上海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和“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检测评估技术规程”等标准的制定,为加快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存量挖潜创造条件。

      五是完成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水平达到65%的目标提供依据。

      六是完成“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规范”、“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配套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

      (三)不断创新集成技术研发体系

      搭建科研平台和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科研投入和集成技术创新,瞄准国际先进和注重自主研发,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结合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研发,围绕建筑节能应用的技术难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加快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十一五”期间:

      一是开展“世博园区绿色建筑应用技术研究”,结合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本市经济、文化和气候特征,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世博园区示范建筑的适用技术体系、推进措施和激励机制研究。

      二是开展“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研究”,适时提出适合高层、超高层建筑的耐久性、防火、修补维护、配套施工、检测等节能应用技术,以及经济、适用、可靠的系统节能配套技术。

      三是开展“上海市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适用技术集成研究”、“上海市建筑高效用能设备智能和能效优化控制管理系统研究”,以及“上海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研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应用技术集成研究”,包括太阳能、地热能和水源能等可再生能源供冷供热系统的应用技术。

      四是开展“上海市建筑能耗统计分析研究”、“上海市建筑能耗模拟计算及分析评估软件研究”,以及“上海市建筑物现场检测与评估体系研究”。

      五是加强技术储备和前沿技术的跟踪研发,开展“天然气燃料电池作为建筑热电冷联供能源系统研究”和“零能耗建筑体系开发研究”。

      六是开展“建筑节能优化设计与节能建筑部品开发研究”等。形成若干全国领先,甚至国际先进的建筑节能应用技术突破点。

      (四)不断构建规范市场监管体系

      依据《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依托建筑业项目管理流程,依法实施审查、监督与处置,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属地化、网格化的建筑节能监管网络,深入源头抓节能,加大建筑节能执法监管力度,使本市建筑节能推进形成依法管理的新构架,确保建筑节能法规、标准、规划的全面实施。“十一五”期间:

      一是全力做好建筑节能流程监管,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项目。全面提高节能备案和施工图节能审图质量的通过率,进场建筑节能材料的合格率,建筑物节能措施的到位率。强化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的动态监管力度,强调节能标准现场执行情况同步纳入工程监理日志、质量监督手册、建设项目各类监督检查和奖项评比活动等监管范畴。

      二是建立建筑节能目标考核制度。重点开展对高耗能建筑业施工企业、大中型公共建筑等设立建筑能耗标准指标体系。整合管理资源和社会资源,确保目标责任推进落实。

      三是充分发挥建筑建材业综合执法优势,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节能监管体系。建立和推进规范各类建筑节能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建筑节能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全市建筑节能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公示制度。

      (五)不断增进建筑节能社会共识

      推进建筑节能是构建资源节约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市民建筑节能意识,普及市民建筑节能常识,引导全社会建筑节能的理念和行为,促进参与建筑节能活动的各方尽快熟悉和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形成自觉参与建筑节能活动的行为模式和社会氛围。“十一五”期间:

      一是加强建筑节能宣传普及。树立人均建筑能耗的观念,强调建筑节能与健康舒适相结合的社会导向,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和媒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杂志等宣传工具,制作建筑节能宣传片、开设建筑节能论坛、编制大众科普读物等形式多样的、不同层次的建筑节能专题宣传活动和科普知识教育。

      二是开展建筑节能教育培训。在本市中小学教科书中,要设置能源资源短缺的基本国情和节能途径专门篇章。在大专院校的建材、建筑及相关专业,组织力量编写适用教材,开设“建筑节能”选修课。在建筑业执业资格管理中,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标准规范、适用技术等内容纳入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范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执业资格继续注册。

      三是引导行业节能型消费。对材料供应、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潢、咨询服务等领域,提倡向社会提供有针对性的节能产品、节能指导和节能服务,引导市场节能型消费。

      四是搭建建筑节能平台。结合每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抓住“世博园区”建设机遇,针对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节能组织对本市建筑节能推进工作的广泛兴趣和合作意愿,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依托国家每年一度的“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引导本市建筑节能技术、政策和机制的不断创新;开展建筑节能技术咨询和成果信息交流,定期发布建筑节能应用技术信息;鼓励创建高于现行节能标准的建筑通过检测、评估、认定、标识,刺激市场和消费者选择节能建筑。

      (六)不断探索建筑节能激励政策

      有效的建筑节能激励政策,是引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充分研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配套,形成新的机制和运作模式,是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保障。“十一五”期间:

      一是为研究制定和配套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等提供资金支持。研究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在墙体材料专项资金中安排适当的科研开发资金,用于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的技术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先进适用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对推进建筑节能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等。

      二是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激励政策,培育建筑节能改造和服务市场体系,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对大型公共建筑实施重点监控制度和超过用能定额标准实施限期改造制度。逾期不改造的,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梯级能源价格等政策。

      三是建立建筑节能专家库。汇集一批建筑节能的学术带头人、资深技术和管理专家,为提高本市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出谋划策。培育和建立专业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队伍,为本市提供安全优质的节能建筑产品创造条件。

      四是对节能建筑及其围护结构的节能产品实施认定和标识制度。为规范建筑节能产业和市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