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号)、《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豫政办〔2017〕152号)、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降耗的有力抓手,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提升住房质量和品质的必由之路。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为统领,肩负起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历史使命,紧跟时代步伐,坚持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政策,以全省重点培育的建筑类企业、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筑类本科、高职院校为依托,开发、编制装配式建筑人才(包括一线管理人员和技能工人)职业标准、教材和教学资源库,引导、鼓励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从业人员和建筑类专业学生参与装配式建筑的培训、培养,到2020年底,梯次完成装配式建筑人才“333”的培养目标。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顶层设计、科学规划。把制定建筑人才培养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扩大人才使用范围等作为装配式建筑的有力抓手,协调推动各环节有机结合,以人才培养使用方式变革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带动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2. 坚持市场导向、整体推动。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使用要以市场需求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需要什么样的建筑人才,就培养什么样的建筑人才。更好发挥各级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充分利用社团组织沟通协调优势,借力高等院校、骨干科研院所人才智库作用,调动各类建筑企业培养自有装配式建筑人才积极性,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各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3.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要根据我省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筑产业技术条件,鼓励各市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推广装配式建筑,必须尽快完善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力度,为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不同梯次的人才保障。
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我省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框架体系。当年发布我省装配式建筑人才职业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培训装配式建筑教师200人,建设5个示范性培养基地,完成装配式高层次专业人才培训50人,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500人。
到2019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装配式人才培养体系。当年培训装配式建筑教师200人,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覆盖所有省辖市,完成装配式高层次专业人才培训100人,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1000人,技能型产业工人培训15000人。
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的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体系。当年培训装配式建筑教师200人,提升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条件,完成装配式高层次专业人才培训150人,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1500人,技能型产业工人培训15000人。
自2018年至2020年,3年计划完成培训装配式建筑师资600人,高层次专业人才300人,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3000人,生产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30000人。
二、重点工作
(四)编制我省装配式建筑人才职业标准
1. 按照住建部颁布的装配式建筑的相应岗位,依据我省目前主要装配式施工企业的工艺流程,组织相关专家,针对部品调度员、建筑信息管理员和装配工艺员等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编制岗位职业标准,制定考核评价办法。
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颁布的工种目录,组织重点企业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编制构件装配工、构件制作工、预埋工、灌浆工等工种的职业标准,制定考核评价办法。
3. 研究编制装配式施工班组和各工种人员配备参考标准,引导企业做好装配式施工人员配备。
(五)开展装配式建筑师资培训工作
1. 支持建设类专业院校和住建系统培训机构的专任教师,以装配式建筑的设计、造价、构件制作及运输、构件装配、施工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内容为主,开发有针对性的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
2. 鼓励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授课教师,开展装配式建筑的系统培训,并结合实际工程项目进行学习观摩,通过短时间的强化培训,使相关教师尽快掌握装配式建筑的理论、关键技术和施工工艺,为建筑类专业院校开设装配式建筑课程、开办装配式建筑专业(方向)创造条件,为企业大规模开展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创造师资条件。
(六)建立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
1. 以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和公布的河南省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依托,积极鼓励省内设置有建筑类专业的院校和企业联合共建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院校和企业联合挂牌成立企业学院,合作开发课程,合作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开展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和学历教育。
2. 分类制定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的基本标准。根据企业和院校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的工作进度,省住建厅将择机组织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评估,对具有一定数量且经过装配式建筑系统培训合格的教师队伍、具有一定培训规模且培训条件和质量符合标准的基地,可认定为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标准和考核办法另行发布),并颁发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牌匾。
(七)开发装配式建筑教材和教学资源
1. 在我省现有的装配式建筑教材的基础上,组织省内有关企业和院校编写完善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和技能工人培训教材,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教材体系,不断提高教材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2. 鼓励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装配式建筑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动画、题库等资源,不断丰富装配式建筑教学资源库,扩展教与学的手段与范围,促进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3. 依托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逐步增加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课程,对住建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持续更新,把装配式建筑相关知识、理论、技术及案例及时融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之中。
(八)开展装配式建筑人才的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
1. 根据装配式建筑新增的岗位(部品调度员、建筑信息管理员和装配工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对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2. 面向生产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开展装配式建筑构件装配工、构件制作工、预埋工、灌浆工的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九)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和技能竞赛
根据省内各建筑类专业高校对装配式建筑人才的培养情况,结合装配式建筑重点施工企业对装配式建筑人才的需求,择机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和技能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工作。
三、保障措施
(十)强化组织领导
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工作是当前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的基础性工作,从2018年起到2020年底,要完成装配式建筑人才“333”的目标,时间紧、责任大、任务重。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工作,依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紧扣时间节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建立落实装配式建筑人才“333”计划工作协调机构,统一协调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职业标准、师资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
各地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精神,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财政支持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在装配式建筑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方面加大资金投入,有力保障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工作。
(十二)成立专家团队
整合省内外装配式建筑专家资源,组建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智慧和经验,组织专家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人员职业标准和考核鉴定大纲,编写不同类别的装配式建筑教材,开发装配式建筑教学资源,为大规模培养装配式建筑人才提供优质培训教材和质量控制标准。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单位应大力宣传装配式建筑优势,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营造政府、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参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在促进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和市场全面发展的同时,将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工作列入工作内容,为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工作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