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甲辰(龙)年十月廿三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各地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质函〔2018〕3027号
 发布时间:2018-11-29 浏览:2876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城乡规划建设委)、房地产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接连发生多起重大、较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惨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吸取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保持高度警惕,注意排查短板,关键抓住日常,严格落实责任,坚持随机处置。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8〕45号)和《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18〕7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临近年底,建筑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意愿增强,供热、供气等企业进入生产高峰,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往往易发多发。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安全管控。积极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针对秋冬季节和岁末年初的规律特点,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停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落实工期造价保障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履约管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禁盲目抢进度、赶工期,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现场巡查、旁站监理、平行检验等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安全管理
        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供热、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部署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提高设施的完好率。根据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合理疏导、分流游客,完善应急预案,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老旧危房使用安全管理,督促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房屋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做好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与此同时,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对D级危房,指导乡镇政府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五、加大事故处罚处理力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18〕2076号)要求,严格复核事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实施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各项行政处理措施,切实起到事故处理的警示、震慑作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处罚、处理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市政公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多环节、多部门联合惩戒。
        六、强化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科学有效应对,并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健全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与安全生产、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督促各类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充分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