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市安委会办 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 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本市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福建漳州海域“10•11”渔船倾覆重大事故、山东菏泽龙郓煤业“10•20”冲击地压重大事故、天津滨海新区润滑油仓库“10•28”火灾事故、甘肃兰州“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本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也明显上升,特别是9月,接连发生2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也反映出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稍有放松就可能出现反弹回潮。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出系列重要批示,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闭幕后,由于前期停工和临近年底等因素,个别工地会出现赶工期现象,容易放松安全生产工作。另外,由于每年的第四季度是企业生产的高峰期,也是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高发期,安全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集聚,安全挑战艰巨。为此,各单位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切实落实。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在近期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深基坑和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包括:
(一)排查建筑临边、洞口坠落、登高作业、作业平台坠落、施工吊篮、施工升降机防护不严密坠落等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二)排查基坑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高大模板坍塌、各类构件物料坍塌、职工宿舍及其它临建设施坍塌等安全隐患, 预防坍塌事故;
(三)排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等,预防触电事故;
(四)排查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其他危 险性较大,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业环节和危险部位;
(五)排查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设备是否制定安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安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重点检查力矩限制器是否失灵、是否超载作业、起重机钢丝绳是否牢固、防脱钩装置是否失灵。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
四、加强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手册、门户网站、户外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 做到全员安全培训。要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要明确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关键环节和重点设备要作安全提示,对施工中常见的违反操作规程的不安全行为,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职工因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强化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