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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建质安函〔2019〕210号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3098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10月份以来,全国多个省份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城乡安全风险隐患。当前,我省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赶工期、抢进度情况增多,降雪、大风等寒冷天气也给施工造成极大安全风险。为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伤亡事故,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教育引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部署安排,抓好督促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对本辖区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加大对危大工程的管控力度,落实《工作质量安全手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强化现场管控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深刻吸取近期周边省份事故惨痛教训,并结合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类型、原因,查找本地区、本单位、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一要加强冬季施工教育培训。要结合冬季施工作业特点,切实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二要强化施工现场的防冻、防滑管理。要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模板支撑、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三要加强现场临时设施、设备的管理。要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自检,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确保冬季施工机械安全运行;对停用的机械设备,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配电箱,安全装置要制动到位,齐全有效。 
      四要加强现场消防管理。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严格对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严格职工宿舍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明火取暖,要保证宿舍通风良好;严格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要强化危大工程排查。按照“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工作模式,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完善“一台账三清单”。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及省安委办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的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防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于发现未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的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值守 
      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管理,认真落实寒流、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明确抢险救灾人员,落实抢险救灾机械和物资,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开展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要建立健全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