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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的通知 闽建筑函〔2019〕94号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3698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厅组织开发了福建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下称“实名制平台”;通过网址:http://47.106.167.195:9100/web/dc/# 登陆)。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2月15日起实名制平台试运行,2020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录事项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实施部门采用账号密码登录实名制平台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开展实名制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平台个人数据负保密责任。省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配实施部门在实名制平台上的权限。账号及密码由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在实名制平台上进行创建和分配,各用户登陆后请尽快修改密码。
      (二)建筑施工企业(含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下同)采用信息锁登录,即省内施工企业使用已在省厅办理的《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锁登录,省外施工企业使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信息锁登录。施工企业通过实名制平台企业端分配在建项目子账号及密码,项目部可通过账号及密码开展实名制管理。
      二、平台主要功能
      (一)监管部门端主要功能含项目、企业、人员等基层信息查询,考勤、合同、工资发放等相关实名制信息查询及统计分析,监管用户账号建立及权限管理、投诉处理、系统设置等功能。
      (二)企业及项目端主要功能含创建项目子账户,人员、考勤、合同等信息的录入及管理,参建单位、班组信息录入及管理,工资专户、工资发放、工资保证金等信息的录入及管理。
      (三)农民工APP端主要功能含实名制合同、考勤、工资发放等信息查询功能。
      三、平台数据对接事项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采用本平台进行辖区内项目实名制管理。已开发实名制管理系统,应在2020年2月1日前完成与本平台数据对接;尚未开发的,不再重复开发新的实名制平台。
      (二)各施工企业可自行选用实名制管理软件进行项目现场管理,也可免费使用本平台。选用的实名制管理软件需与该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并确保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及时。
      (三)各有关商业银行、实名制硬件企业应根据实名制平台公布的接口标准和数据标准,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工资发放、考勤等相关数据按要求上传至实名制平台。
      四、其他事项
      (一)国务院和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纳入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指标,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劳务实名制工作,大力推进辖区内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使用实名制管理平台。我厅将把实名制平台使用情况、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工资等纳入信用评价。
      (二)用户操作手册可以在实名制平台首页下载使用。
      (三)原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详见闽建办筑函〔2019〕6号)终止使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