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要求,提高建筑外窗品质和工程质量,本市将全面推广建筑成品外窗应用,进一步加强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建筑成品外窗应用
建筑成品外窗是根据设定的性能指标对外窗所用材料(包括型材、五金、密封材料、玻璃、附件等)进行整体的系统设计,形成相应的技术文件,并按照技术文件制作、检测、安装、使用维护,达到设定性能指标的外窗。
有关本市建筑成品外窗的设计、材料性能、加工制作、检测、成品保护、安装、验收和使用维护等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发布的《建筑成品外窗技术规程》执行(具体可登入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hwjmc.cn查询下载)。
二、加强建筑外窗工程监督管理
本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不得加工拼装外窗(大型组装窗和带有转角的凸窗除外)。各区、各管委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施工现场日常检查中应当加大对建筑外窗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建筑成品外窗技术规程》要求,对重要的性能指标(包括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等)增加现场抽检频次,并对检测机构现场实体检测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要求的相关参建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促进行业自律管理
本市五金门窗、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程咨询、建设工程检测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会员单位,采取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
四、鼓励科技创新
本市鼓励建筑外窗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建筑外窗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自主科技创新,研究高效节能建筑外窗核心技术,开发科技含量高、安全耐久、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外窗。结合装配式建筑推进,支持外窗(必须含外窗预制连接件)和预制外墙在工厂一体化设计、生产、施工。
五、施行日期
自2020年3月1日起,本市接受建筑外窗生产企业备案信息调整变更,2020年4月1日起,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执行本文件的规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