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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建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资质延续办理的通知 吉建管〔2020〕2号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2467
  •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建筑行业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效期在吉林省突发卫生事件I级响应结束前到期应办理资质延续的企业,其资质证书暂不视为过期,可以参与招投标活动。企业应在吉林省突发卫生事件I级响应结束后三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逾期仍未延续的,资质证书作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