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甲辰(龙)年十月廿六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各地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陕建质发〔2020〕5号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2453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评一律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所需申报材料和核查资料采取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以网络传输或邮寄的方式报送。
        二、考评结果一律以短信方式告知企业,以电子版形式报省厅。不再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发放考评结果告知书,考评“合格”以上企业收到信息后,直接通过企业锁登录系统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证书延期申请,省厅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审批。
        三、各级考评机构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和相关企业告知考评机构联络方式、电话和邮寄地址,方便企业及时邮寄、传输考评资料。企业资料中应注明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疫情结束后完成对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对因疫情影响,企业不能按时申报考评的,经核实确认后,可延迟申请考评。
      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