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保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建规发〔2019〕7号
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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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银保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8〕5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18〕12号)等要求,特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保证制度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