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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协〔2020〕17号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859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2、各地区、各行业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是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的年度获奖项目总数,为避免过度竞争,本着适当淘汰原则,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规模、总体质量水平等情况提出的。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其中推荐5项(含5项)以上的地区至少要推荐1项市政园林或住宅工程。
      3、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推荐,并填写鲁班奖工程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推荐单位应对每个推荐工程量化评价,填写鲁班奖推荐工程综合评价表(附件4),并将推荐的同类工程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三部分。
      2、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5。
      3、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一份(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均提交,见附件6)、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份、工程照片一份。影像资料为申报工程的录像片,用U盘存储并注明工程名称。
      4、书面资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收集,按每个工程独立装袋,汇总后寄送至我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鲁班奖评选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网上传输开启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
      2、上网资料、书面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3、影像资料在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4、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鲁班奖评选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科技大厦5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邢建锋、崔旭旺
      联系电话:010-68118667、68118650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cn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