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的通知 渝建质安〔2020〕33号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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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提升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市领导对建设工地规范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我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遵照执行。
一、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在《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本项目实际,细化提升工作标准和措施,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有关单位要以贯彻执行《标准》为切入点,持续深入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攻坚行动,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曝光。要积极打造本地区、本单位引领性、带动性强的亮点示范项目,高标准、严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标准》执行情况全市督查行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