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 浏览: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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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1例本地确诊病例,再次表明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必须慎终如始、毫不放松,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为加强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和重申如下:
开展防疫物资检查
各建筑工地应立即开展防疫物资检查,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体温检测仪、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必需品。需要在工地外设立隔离观察点的,应积极配合属地社区落实。
强化人员健康管理
严格落实进入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强化每日对工地内工人的健康检查,每日体温检测全覆盖,凡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并立即送医就诊。开展疫情防控教育交底,要求工人注重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严格人员进出管理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并在工地出入口设立健康观测点,对进出工地现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登记备案,进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绿码。
加强场所卫生管理
加强对工地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施工升降机桥箱等相对封闭场所,以及设备、车辆等设施的消毒清洁,确保作业环境清洁卫生,保持通风换气。
狠抓各方责任落实
参建各方须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实施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领导带班制度,狠抓各项防疫和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落实。一旦发现建筑工地疫情,项目部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按有关规定果断处理。
(摘自:上海市安质监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