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建厅]关于延长《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执行期限的通知 宁建(建)发〔2020〕59号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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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1月18日印发《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宁建规发〔2019〕3号),明确文件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施行效果评估情况和建筑市场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将《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施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工作建议,请及时反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