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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建委]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本市在建工程减少务工人员流动的通知 沪建质安〔2021〕31号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2647
  • 各区建设管理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不出现新冠疫情规模性输入和反弹,现就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本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减少务工人员流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坚持重大工程示范引领。市、区两级在建重大工程,特别是市、区两级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有关投资主体、施工单位,要深入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减少人员流动的工作措施和保障方案,积极动员务工人员响应国家号召,尽可能留沪过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可以组织连续施工。
      (二)积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响应号召。对于用工人数大于200人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鼓励工程的投资主体、施工单位创新工作方法、奖励措施,广泛动员务工人员响应号召留沪不返乡,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缩短假期,尽快恢复施工。
      (三)做好规模劳务企业的服务保障。对于管辖工人在500人以上的劳务企业有意愿留沪过节的,要加强服务保障,积极帮助企业与用工需求大的企业进行对接,确保供需平衡。
      (四)全面劝导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留沪。对于输出地已被明确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作业人员,各用工单位、用人单位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疫情防控要求,劝导相关地区的人员留沪过节。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管理服务,确保有序施工。各建设管理部门对于春节期间连续施工的建设工程,要根据企业申请给予备案,并逐一建档、精准服务。要建立完善的联系网络,确保节日期间沟通渠道畅通有序。要加强管理,确保相关工程管理受控。
      (二)完善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到位。各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参建单位落实管理人员参与管理,要建立起覆盖集团公司——施工企业——项目部等层级的春节保障管理体系,每个管理层级都要落实责任人,特别是施工现场更要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
      (三)强化人文关怀,确保保障到位。各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考虑春节期间员工的情绪变化,强化人文关怀,细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缓解留沪人员的思乡情绪。对于部分员工家属前期已到沪探视团聚的,要帮助员工解决相应的食宿问题,确保现场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渠道畅通。各建设管理部门强化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确保发生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反应和参与处置。要建立连续施工工程日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工程项目部每天按规定向监督机构报告当日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情况、员工稳定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情况。
      (五)对于输出地为低风险地区的,且经劝导后仍需返乡的务工人员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做好人员返沪措施准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提前与合作的劳务公司做好沟通,通过劳务公司锁定劳务分包队伍,通过提前签署协议、返沪奖励等方式,确保节后足量劳务人员返沪。要求劳务人员输出地的管理人员,在明确返沪时间后,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按照“抓两头、控中间”的方式,做好劳务人员返沪安排。
      2.加强返乡人员管理,确保防控到位。一是加强返乡务工人员动态管理。通过微信建群等方式,建立金字塔式联系网络,一层盯一层,密切掌握返乡人员的动态情况。二是加强返乡务工人员防疫教育,通过推送有关防疫卫生常识,经常提醒返乡人员做好自身卫生防疫,减少不必要的聚集。
      3.强化返乡区域分类管理。对于目前为低风险地区,但是后被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输出地,全面暂缓返沪安排。督促所在地劳务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协调有关政策支持。对于连续施工的重大工程,由市重大办负责协调相关政策,帮助相关投资主体解决因连续施工产生的工程概算调整问题。各区重大办负责协调解决区属重大工程连续施工中区域内的问题。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做好产业链保障。按照“提前预备、精准配套”的方式,推进上下游相关企业的配合。通过有关行业协会或者国有大型企业,动员组织国有企业或者长期合作的配套企业,按照春节连续施工的需要提前备工备料,确保春节期间能够基本满足生产供应。
      (三)做好建筑渣土和建筑垃圾处置保障。积极动员各区原有运输单位、消纳场所管理单位采取相应保障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建筑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消纳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