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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提示】关于七一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做好安全保障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1-06-29 浏览:2306
  •     为迎接建党100周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营建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沪建办安〔2021〕003号)文件要求,现就七一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发布提示:

        0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更严格的标准、更规范的管理、更高质量的要求扎实做好七一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02、各单位应充分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河南柘城6.25火灾”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尤其要切实加强针对危大工程不按方案施工、高坠防护不全、消防管控不到位、超龄用工以及2021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等隐患的整治。

        03、七一期间,工程参建各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工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履职,6月28日至7月4日期间,建筑工地内如有危大工程施工,必须告知受监监督机构,并由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

        04、七一期间,工程参建各方应认真落实工地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6月28日至7月4日期间禁止一级施工动火,二级和三级动火作业要向上提升一级实施管理。

        05、七一期间,工程参建各方应做好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应确保建筑工地出入口两侧 200米范围内无施工行为造成的污染、堆物及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主要道路附近建筑工地外观可视立面必须整洁美观,在用密目网要按照有关标准铺满,同时保持网体整洁、不得有破损,老旧密目网要及时更换,非作业区域内裸土应全部覆盖,所有进出车辆应清洁、密闭。

        06、七一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同时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突发情况,切实做好保障工作。

        07、继续保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建筑工地入口应设立健康观察点实施体温检测和行程码查验及登记,确保建筑工地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完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扩散事件。

        08、积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工程监督机构应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疫苗接种工作要求,督促参建各方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时收集从业人员信息,组织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分批次、有序接种新冠疫苗,共筑群体免疫防线。

        (摘自:安质监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