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即将进入盛夏高温季节,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安全,市安质监总站发布提示。
一、严格执行带班制度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按照带班检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所属工地检查,检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带班生产制度;现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部管理班子的工作时间,必须与现场施工班组的工作时间一致,特别是目前“做两头、歇中间”的高温施工作业季节以及其它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做到管理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作。
二、严格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总包单位项目部必须加强每天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针对高温季节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应急培训工作,同时督促各分包劳务作业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格做好夏令季节的劳动保护工作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时,除符合前款规定外,高温预警未解除前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四、严格做好高温季节的人文关怀
各施工单位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同时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夜间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严禁施工扰民,保障作业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基本作息时间。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为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用品及必需的应急药品,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当高温天气来临,施工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每天班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测量体温和血压,身体健康情况异常的,应视情况安排休息或劝导就医治疗。
参建各方不得以工期为由强制要求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高温户外施工作业。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