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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本市建筑工地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3243
  • 工作提示 2022
        当前,我市新增多起本土新冠肺炎病例,建筑工地也接报多起疫情突发事件,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1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市住建委疫情防控专题紧急会议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66号)文件要求,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歼灭战”,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工程参建各方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职责。建设单位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应牵头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处置、协调工作,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疫情防控自查自纠,以“封闭式”管理落实情况、核酸检测情况、材料进场设置过渡区域情况、防疫消杀情况、务工人员防疫教育培训情况等为重点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归档备查。同时应主动融入到属地街镇社区的疫情情防控体系,牵头制定符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预案中除满足规定的要求外,应明确工地封闭管理、人员隔离调度、物资保障服务、现场消杀、外部联系协调等各应急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并将对接本建筑工地的属地街镇社区防疫人员纳入到应急预案中。
        2.工程参建各方要压实责任,及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做好建筑工地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务工人员的动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身体健康状况、核酸检测情况、人员活动轨迹等,分批有序组织务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做好检测过程防护,避免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同时为了避免人员集中聚集,在食堂就餐时应采取“分批就餐”、“错峰就餐”、“带离就餐”、“单人单桌单向就餐”等多种就餐形式。
        3.工程参建各方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正常运转,密切关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的到岗情况,如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均不能在施工现场指挥和组织的,应进行提级管理,由企业部门对应管理人员进驻建筑工地代替指挥和组织,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正常运转。“封闭式”管理期间项目负责人或施工生产负责人、安全员不在工地自身岗位的,不得进行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在工地自身岗位的,不得进行危大工程施工。
        4.工程参建各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属地街镇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无法实现全封闭的建筑工地,应立即全面停工,其他无法判断的特殊个例,一律从严判断和采取处置措施。如建筑工地因配合疫情防控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要做好现场务工人员的合理安置和稳定关怀,保障工人食宿条件,定期对工人生活区进行防疫消杀,按需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防疫物资,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积极向上、非聚集性的文化娱乐活动,营造舒适、祥和的气氛,服务好广大务工人员,确保现场的和谐稳定。
         5.各工程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工地防疫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全面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工地一线。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尽量减少聚集式检查,重点检查工地封闭和文件要求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监督检查手段,加强对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和核酸检测工作的推进力度,发现未落实“封闭式”管理或未推进全面核酸检测的建筑工地,应实施从严从重的惩戒措施。
         6.各单位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始终坚守安全底线,加强安全督查检查,抓牢安全生产不放松,要做到防疫和安全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

        (摘自:安质监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