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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如何开展现阶段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5 浏览:1973
  •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当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期间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原定于2022年4月10日(含)前开标的项目延期进行。自4月6日起招标人可以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分平台(www.shcpe.cn)上发布补充招标文件。

        有关确定投标截止时间的补充招标文件同步取消投标保证金的,可以在新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补充招标文件涉及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内容的,发布时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目前阶段,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补充招标文件、组织远程开标和对开标异议作出答复。采用该方式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中写明“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补充招标文件及后续招投标活动”。涉及资格预审的项目参照执行。

        三、4月10日后线下开标的项目,根据市、区及委托管理单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防控要求,由项目所属招投标监管部门自行确定是否开放。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小木桥路683号)因疫情防控原因目前暂不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恢复开放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其他招投标活动,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本市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具体以通知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