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安全生产月”的统一部署,将于6月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二)推动《安全生产法》等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狠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的普法宣传,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关职责。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重大隐患案例。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创新培训方式、宣传形式,通过宣传短片、研讨等方式,引导各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统筹推进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落实落细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抓好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时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宣传培训,深入推进疫情防控提示卡全员覆盖,加大疫情防控检查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切实做到“四早五最”,从细从实抓好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松劲。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紧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重点内容和薄弱环节,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风险管控,对重点整治内容加大检查和处置力度,及时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加大对一线作业人员、新进场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实现安全培训“一线化”“基层化”。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6月16日前后,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为主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班组,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
(五)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活动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包括:召开一场安全生产大会,涵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内容;组织一场《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推动行业人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款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组织一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以网络直播形式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一图看懂”系列、2022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升级本市建设工程施工铭牌和警示标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等宣传咨询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抓谋划、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动态清零”成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区、各单位要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班组活动。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张贴、悬挂或发放安全标语、横幅、挂图、提示卡等,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
(摘自: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