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策划活动内容,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
动员部署:定于6月初,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有关处室和单位、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参建单位代表等参加。
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项目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晨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包括:启动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培训,强化延伸至班组长的安全技能培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组织开展工地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综合创优观摩、应急演练、行业培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年度现场整治重点、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制、高坠预防和重大隐患排查等政策宣贯)、典型事故案例讲评会、事故企业及人员强制培训、2023年第一阶段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讲评会、建筑工地务工人员人文关怀座谈调研、咨询日活动(现场咨询并结合线上直播)等系列活动。
(三)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参建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纵深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气工程做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各参建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气工程开展精准排查。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精准消除事故隐患,突出主要负责人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落实本市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部署开展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隐患排查、年度施工现场整治重点、防汛防台等,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适时开展督查。
(四)广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宣传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的有关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全国性活动。要广泛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宣传,在工程项目醒目位置等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大力宣传从业人员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营造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曝光和警示,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要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典型案例,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不断建立健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工程项目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至少组织本企业1次事故应急演练。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实战管用的事故应急演练。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抓谋划、抓部署、抓落实,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等部门的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时段和频次,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全员安全责任落实,着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7月6日前,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要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情况报送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摘自;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