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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 沪建应急联〔2023〕301号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1616
  •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上海市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着力消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隐患,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及时有效消除高空坠物风险隐患,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城市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从2023年5月起至2025年底,全面开展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市、区、街镇三级联动,排查整治多措并举,实现本市房屋高空坠物底数清晰、任务清单明确。一般隐患纳入日常管控、较严重隐患基本可控,按照任务清单实行销项管理。各区落实专业化的行业排查检测队伍,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职责划分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联动,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房屋高坠问题的统筹、协调、督办,制定相关技术要求和开展工作指导。市教育、商务、民政、民族宗教等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应的房屋高坠隐患排查、建档及整改工作。
      各区建筑物高空坠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高坠隐患问题处置的组织推进,统筹各方力量,明确工作目标、建立任务清单、健全工作机制。区房管部门负责高坠隐患住宅小区“一房一档”信息入库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高坠隐患排查和房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维修工作,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业务指导;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责任、监督指导房屋保修期内质量安全处置工作;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区城运平台负责隐患问题的派单和督办。
      街镇具体负责督促处置方案的落地实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维修前的应急措施,督查相关业主实施维修,以及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再次筹集等工作。
      四、重点任务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排查与整治同步实施,督促整改与长效机制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房屋高坠隐患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2023年5月-2023年7月)。各区要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摸底,掌握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年代、结构类型、外墙材料使用、高度、层数等)。具体实施时,可依托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承灾体普查成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平台等现有资源,摸清房屋基础底数和高坠隐患现状,认真记录安全检查情况。
      1.突出排查重点。2023年7月底前,各区按照《关于加强上海市既有住宅外墙高坠隐患检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区级巡查工作导则》等要求,聚焦“三类住宅小区”(外墙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外保温系统,外墙采用马赛克、瓷质贴面、饰面砖等材料,建筑附属构件采用GRC、EPS、XPS等易脱落的装饰构件,年内发生过高坠事件等住宅小区)、“两类玻璃幕墙工程”(交付使用满10年、采用结构粘接装配,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继续使用的幕墙工程)开展高空坠物隐患专项排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既有住宅房屋高坠排查整治情况,完成所有房屋高坠隐患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
      2.形成管控清单。各区综合高坠隐患成因、风险隐患程度(较严重隐患、一般隐患)和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制定房屋高坠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按照“一项目一方案”推进隐患整改工作,落实隐患处置闭环管理。各区年度整改工作计划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
      3.信息化纳管。对于住宅房屋外墙高坠隐患,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属地街镇,并通过上海智慧物业APP报送相关信息;常规安全检查发现的,由受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报送。对于建筑玻璃幕墙高坠隐患,由安全维护责任人通过“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系统”平台纳入统一管理。
      (二)分类整治(2023年8月-2024年12月)。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各区要压减存量,对照隐患问题清单,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治计划,督促落实隐患处置工作。
      1.明确维修责任。依据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房屋外墙墙面及附着物、建筑附属构件的高空坠物隐患问题处置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处在保修期内房屋的高空坠物隐患,各区指导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整治主体责任;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相关街镇牵头开展检测鉴定,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落实处置方案,区建设管理、房屋管理部门做好指导和协同配合。对于暂时无法追溯责任单位的,由区政府托底先行处置。
      2.加大保障房安全整治力度。对于无机保温系统外墙隐患整治项目,属于市属保障房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做好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属保障性住房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维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属保障性住房新一轮外墙外保温维修工作的通知》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质量检测、维修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质量问题处置,力争2023年底前全面启动第二轮整治维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区属保障房项目,各区参照市处置模式或者结合实际推进整治维修工作,整治维修计划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备案。
      3.全力推进较严重隐患整治。对列入较严重隐患清单的房屋,各区要建立健全高坠隐患处置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下发整治清单,强化督导检查等方式,制定“一项目一方案”整改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应急避险、组织维修整改等措施,及时消除高坠隐患。对于多次或多幢房屋发生高坠事件的住宅小区,各区要多策并举,重点推进整治。
      4.深入推进一般隐患整治。对存在高坠风险、危害公共安全的玻璃幕墙隐患,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业主按照国家、本市技术标准以及《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其他类型高坠风险住宅小区,区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建设管理部门,指导街镇按照工作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义务,及时开展外墙高坠隐患整治。对于责任主体不清、维修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整治的,各区可结合专项整治、旧住房更新改造等方式,有序推进高坠隐患整治。
      (三)落实常态管控(2025年1月-2025年12月)。在落实分类整治同时,坚持关口前移,按照“治已病防未病”和覆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更新”全生命周期管控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高空坠物。
      1.坚持源头治理。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思路,市建设管理部门定期更新建设工程材料禁限目录,加大建筑材料质量的抽查管控,限制使用易脱落装饰件;严控设计图纸审查质量;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和质量控制,确保建筑物易高坠的部位、构件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加强竣工验收时检验检测,降低新建建筑高空坠物风险。
      2.注重动态监管。重点关注台风、暴雨、高温、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诱发房屋高坠隐患的次生影响;常态监测墙面、建筑附属构件实际使用超过20年(含以上)以及墙面采用马赛克等材料的既有房屋,落实巡查、报告等制度。区(街镇)可委托专业单位对高空坠物隐患小区进行日常巡查。对于新增高坠隐患,经街镇和区相关部门审核后,列入管控清单,实行常态化管控。
      五、保障措施
      (一)严密组织,强化督查。发挥市、区两级房屋高空坠物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高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街镇应建立健全高坠隐患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区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强组织推进、整改实施、督查检查、考核评估,以及对疑难问题的协调会商等工作,定期抽查建筑物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进展;区、街镇分别建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月度报告制度,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对不依法履行责任、服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方要采取约谈、警示、处罚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房屋高坠隐患,统一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二)加强宣传,共建共治。各区要结合《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的施行和配套文件颁布,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外立面进行检测,推广运用智能无损检测方法和智能发现检测技术,提高隐患智能发现效率。
      (三)加强指导,规范处置。各区可组织集中采购检测鉴定服务,遴选若干家专业检测鉴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外墙墙面及建筑物附属构件高坠隐患检测鉴定工作,分清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并提出合理的维修建议;区建设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对纳入建设管理程序或修缮管理程序的高坠隐患维修处置项目建立维修方案评审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
      (四)数字转型,赋能增效。依托上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整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平台、建管平台、修缮平台等相关信息,构建高坠隐患管控系统,形成市、区、街镇三级联动,实现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整治销项、常态管理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五)多措并举,完善机制。市建设管理部门结合城市体检工作,将房屋高坠隐患整治内容纳入安全韧性城市指标体系,推动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市房屋管理部门重点完善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流程、代为维修救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各区要进一步完善多方高坠处置协同机制,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检测鉴定、安全排查、隐患排险、维修整治等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整治实践,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及时将实用、管用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着力补齐短板,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要每月填写上报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度工作推进表(详见附件)。每年12月底前将本辖区高坠隐患整治情况书面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联系人:李小明、范彬彬,联系方式:18918792271、18916877589,邮箱:szjfx2023@163.com)。
      附件: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度工作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