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就劳办发〔2023〕3号)和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沪治欠办〔2023〕11号)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前,在本市建筑工程领域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坚持源头防欠、系统治欠、依法惩欠、集中清欠,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集中开展建筑工程领域欠薪矛盾和隐患的排查、化解和督办,确保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4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返乡过年,坚决防范发生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及重大负面舆情,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开展范围
本次冬季专项行动开展范围主要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非交通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既有建筑(非居住类)装饰装修工程。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精准排查,摸清欠薪风险隐患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要综合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和实地排查手段,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欠薪隐患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摸清欠薪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整改,限时化解矛盾。
1.加大系统排查。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要充分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工资支付预警、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监测数据,科学研判欠薪风险隐患。对欠薪投诉量大、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工资保证金存储异常和工资未按月足额发放的重点企业,综合分析研判风险等级,精准摸排、提前预警,动态掌握风险底数。
2.加强实地排查。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要“铁脚板”走下去,加强对项目工程款和人工费拨付、合同签订、日常考勤、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并解决因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支解发包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3.强化重点监督。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实地排摸发现的线索,对可能出现债务违约或债务风险较高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房地产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摸清欠薪底数,明确化解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针对性举措,持续跟踪化解,努力将欠薪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畅通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
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对欠薪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畅通投诉渠道。要在单位网站、信访接待窗口醒目位置,公布农民工欠薪维权渠道,建立健全接访台账。落实好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在工程建设项目醒目位置将监管部门和项目经理联系方式、维权途径等信息主动公开。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维权渠道知悉度,方便农民工便捷维权,努力将欠薪矛盾在工地化解。
2.落实首问负责。各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在接待欠薪信访投诉时,要落实首问负责制,逐条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及时核清事实,收集固定证据。对属于欠薪问题的,要明确专人,及时处置,负责到底,限期办结;对不属于欠薪问题或外省市欠薪非属地监管的,要告知其反映渠道或救济途径。
3.做好值班值守。围绕元旦、市“两会”、春节前等关键节点,积极推进本市建筑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专项行动,加大欠薪矛盾化解处置力度。专项行动要实行“一日一统”“一周一报”以及较大重大事件“即知即报”。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三)依法严肃处置,化解欠薪矛盾
要把解决欠薪问题效能作为重要工作标准,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依法严厉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做好向劳动监察执法、行刑衔接的案件转移,加大惩戒震慑力度。
1.跨前化解矛盾。加大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支解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加大农民工欠薪矛盾治理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干预,积极跨前协调化解。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督促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2.加大处置力度。针对“实名制管理系统”工资支付预警、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监测数据以及各类热线、网络平台渠道转办的相关线索,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要充实办理人员,加强甄别调查,加大办理力度,缩短办理周期,实现销项闭环,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要充分依托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优势,配合人社部门通过行业协调、街镇化解、仲裁调解、监察执法、行刑衔接等多种措施,化解农民工欠薪矛盾。对拒不整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责任人,通过警示约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移送相关执法和司法部门等手段,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
3.事后跟踪管理。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对投诉处置后,企业和农民工已达成工资支付协议的,要及时跟踪后续支付落实情况。对存在过欠薪行为的建筑工程项目,要持续关注,防范重复欠薪。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及时协商人社部门,通过动用工资保证金等举措,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压实管理责任,迅速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建筑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区建设管理委、特定地区管委会,要落实所辖区域内建筑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下辖监督机构做好受监的建设项目农民工欠薪矛盾的处置工作。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本市建筑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实施、协调、推进、监督工作,并做好市级受监建设项目的农民工欠薪矛盾化解处置。
(二)确保工作成效。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要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检视本地区建筑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工作的短板弱项和问题不足,切实整改到位。密切跟进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落实统计报告制度,确保2024年春节前欠薪线索动态清零。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区欠薪台账和信访办理进行抽查,对欠薪矛盾突出的区开展带案督查并进行通报。
(三)做好风险防控。各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舆情防控,做到快速响应,线上线下同步处置。对重大欠薪舆情,做到第一时间介入,有效处置化解。对恶意炒作、虚假讨薪舆情进行有效管控,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群体性欠薪事件,要做好现场处置,切实守牢社会稳定底线。
请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扎实做好“一日一统”“一周一报”和较大重大事件“即知即报”制度,按照通知附件要求及时上报冬季专项行动的联系表和每周报表,行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附件:1.市建筑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联系表
2.市建筑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专项行动每周报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