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施协(2012)09号
关于建立本会会员企业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本会的各项会员服务工作不断深化拓展,为了更好的联络沟通会员企业,保证协会与会员企业的信息传递畅通和重大工作实施见效,本会特制订了《会员企业联络员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诚望配合。
按照制度规定,各会员企业都应内设一名协会联络员,请你们依据制度第二、三、四条款的要求,指定一名同志为本企业联络员,并填妥《会员企业联络员备案表》,于3月25日之前,反馈本会秘书处办公室,谢谢支持和配合。
地址: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17楼1706室
邮编:200120
电话:63066772 传真:3301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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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