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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5 浏览:8540
  • 沪建施协(2008)07 号

    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
    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的全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已于今年正式启动,本会作为全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的分支机构,也将从今年一季度起开展上海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与资质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先培训、后评价认证的原则,由本人自愿申请,经企业考核申报的,请填写“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申报登记表”(此表可在本会
    www.shjx.org.cn网站下载区内下载)。
        二、有关申报条件请严格参照建协(2007)22号“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条件》的通知”执行(同在本会网站查阅)
        三、申报人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申报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新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扫描件
        4、从业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申报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本会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才能申报资质的认证。
        五、非本会会员的企业,可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申报,属崇明县的施工企业可直接向本会申报。
        六、申报日期:请企业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及各申报人的相关申报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本会。
        七、培训和认证费用
        1、培训费用:每人1800元(含教材费、午餐等费用)
        2、资质认证费用:申报职业经理人:每人600元;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每人1000元。
        八、培训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会地址:海宁路55号1207室
        邮编:200080
        联系电话:63067277
        传真:33010266
        联系人:叶昌

        附件一:上海市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与资质认证报名回执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