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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通知(沪国资委综合[2012]440号)
 发布时间:2012-12-18 浏览:5030
  • 各委管单位: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企业安保等方面工作,确保全系统企业运行安全有序,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元旦、春节是返乡、春运、旅游高峰叠加期,气候寒冷干燥,极易发生火灾、交通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工作面临极大考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相关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逐级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反恐安保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关键作业、关键节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带班到位、值守到位、监管到位。

      二、加强隐患整改,强化重点管控

      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对重点企业、重要部位、关键岗位严格监管监控,节日期间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

      二是加强春运及节日期间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认真开展车辆、车站码头、路桥配套设备设施的节前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行为,做好客运车辆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工作,做好防冻、防滑、防雾以及防大雪工作,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等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

      三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等事故防范工作的检查,加强对各类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落实节日期间施工的现场防范措施和监管力量,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严禁违章作业以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施工等现象,确保安全受控。

      四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仓储、销售的安全监管,严禁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要全面做好企业内部防火防爆工作,认真开展消防隐患的自查自纠和日常巡检,及时更换过时或存在隐患的消防器材,确保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五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对商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相关企业要对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认真检查,切实加强危险源辨识、管控及警示措施,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节日期间举办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六是加强城市供水、供气和电力生产安全监管,严防危化品泄露等有毒有害物质对水环境和城市供水的影响,严防道路施工及道路运输事故对城市供气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预案,确保城市居民用水、用气、用电安全。

      七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生产、销售单位和餐饮企业的全面检查,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全员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教育,确保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市场供应安全。

      八是加强企业内保和反恐工作。要认真梳理和整改薄弱环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企业、区域和部位要进一步严格门卫、卡口管控,加强安全值守和巡查力量,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住宿区域、仓库堆场、出租场所、施工现场以及变电所、泵房、控制室、危化品仓库等的检查和管控。及时掌握职工矛盾激化情况,积极开展化解工作,确保矛盾不激化、不失控。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落实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完善和细化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节日和“两会”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应急准备充分。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同时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在30分钟内如实口头上报事故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完成书面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市国资委将对节日和“两会”期间各项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疏于预防和监管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规定从严问责。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