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石油天然气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13)108号]
发布时间:2013-08-05 浏览:7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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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技术进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我部计划安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组织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石油天然气工程部分)。现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石油天然气工程部分)适用于指导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是组织开展标准制订、修订、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加强标准管理的基本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石油天然气工程部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管理,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