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472号]
发布时间:2013-09-05 浏览: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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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根据推广应用高强钢筋2013年工作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管理部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开展情况和高强钢筋应用比例;
(二)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高强钢筋应用情况;
(三)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分省级检查和两部联合抽查。
(一)省级检查工作安排: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检查范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城市、工程项目和钢筋生产企业;检查城市主要以中小偏远城市为主,且检查数量不得少于3个。
(二)两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2013年11月~12月组织专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省市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
三、检查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针对目前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中小城市的监督检查和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比例的统计,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本地区的自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检查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张磊 010-58933022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文刚 010-6820559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