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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建交安办(2013)05号]
 发布时间:2013-09-06 浏览: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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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设交通委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厅质监字[2013]1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并就做好本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统筹建设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 
     
      自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安委办也分别印发文件对工程建设交通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部署专项治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日前针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专门要求。以上各级管理部门的举措和部署充分说明当前建设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统筹安排,分头落实各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协调联动,整合建设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资源 
     
      各成员单位要深入梳理各有关部门关于建设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活动载体,以“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为载体,结合建设交通领域的“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和“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要求,参照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将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梳理整合成一套适用于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协调联动,以建设施工安全为主题,将各项工作要求成体系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突出特点,契合建设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时段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深入把握研判建设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不同时段的特点,制定符合不同时段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当前本市已经进入了夏季高温季节和夏季主汛期。各成员单位在深入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把夏季高温作业要求以及防汛防台工作要求一并布置落实,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夏季防暑降温措施和防汛防台的各项工作准备。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