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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联(2013)866号]
 发布时间:2013-10-08 浏览: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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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2011《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市政府50号令)实施以来,本市建筑渣土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新的市场秩序基本确立,本市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情况、偷乱倒现象有所改善,百万吨事故死亡率有所降低,渣土运输市场总体状况有所好转。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表现在部分区域超载、违规行驶现象频率仍然较高,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事故屡屡发生,社会负面影响大。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渣土管理工作,规范建筑渣土处置管理,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依据国家和本市渣土运输处置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渣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筑渣土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渣土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加强建筑渣土的管理,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各个环节的行为,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有效减少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对市容环境的污染和对水域通航环境的危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清洁,全力遏制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社会市民共同愿望,是改善建筑渣土行业管理面貌的有效途径,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务。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决有力。各相关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经费和人员,制定具体计划,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坚决执行相关法规规章,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 
     
      (二)新老结合、多管齐下。各相关管理、执法部门既要有效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又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适应渣土市场体系特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创新性的新举措。要善于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系统性设计管理和执法体系。 
     
      (三)各方联动、综合整治。要充分认识渣土运输的跨区域流动性和市场复杂性,加强市与区之间、区与区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勤联动,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形成有效的管理合力。要注重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快建立一处受罚、处处受阻,一朝违规、长期在案的诚信管理体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完善、技术支撑等途径,努力实现渣土管理“四化”目标。 
     
      (一)规范化管理。整体提高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市场规范管理水平,初步形成健全的建筑渣土源头管理、运输管理、卸点管理、市场运作、行业自律和资源利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体系,实现装备标准化、作业规范化、管理法制化、运作市场化。 
     
      (二)信息化管理。建立建筑渣土全过程、全覆盖信息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包括渣土申报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AIS船舶管理系统、渣土运输船舶电子标签系统、工地源头视频监控和建筑工地污染实时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建筑渣土管理和执法信息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三)社会化管理。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积极培育行业协会自律自治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提高,推动渣土运输行业整体管理水平提升。 
     
      (四)市场化管理。逐步培育形成全市统一、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竞争良性的渣土运输市场。在渣土运输招投标机制、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探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区(县)两级建筑渣土整治工作推进小组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推进建筑渣土管理工作。市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加大对区县职能部门监督考评,重点对区(县)相关部门协作机制落实,街镇管理执法力量整合情况,区域内工地、卸点、偷乱倒多发点(路段)的管控等开展检查指导和监督考评。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在中转码头、备案船舶、重点水域监管等环节加强协作机制建设,有效强化渣土的水路运输管理。 
     
      (二)加强企业监管。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严格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许可证。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渣土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对发生三起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渣土运输企业,依法吊销其渣土运输许可证。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业协会,推进建筑渣土运输单位道路安全资信等级评定工作,通过示范带头,典型引路,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渣土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对所属渣土车辆、船舶的规范运输管理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车辆、船舶安全设施的配备,确保渣土运输过程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受控。 
     
      (三)加强工地监管。委托渣土运输的建设、施工单位是承担工地范围内渣土规范装载、外运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现场渣土管理员,督促渣土运输车辆顶盖盖平,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出场。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加强监督,落实执法力量实施工地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文明工地管理考核和诚信记录记载。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把好工地出门关,对无处置证、超载、车容不洁的车辆,立即督促整改,并依法按照上限实施处罚。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出土工地日常检查,加大对运输单位规范作业情况检查,对日常违规情况严重的运输单位法定代表人实施诫勉谈话,对屡教不改的运输单位,责令暂停作业。 
     
      (四)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和完善建筑渣土管理执法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市绿化市容局要通过渣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绿化市容、建设交通、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港口、海事等部门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和处置的行业管理,健全运输单位诚信档案,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及退出机制;同时建立驾驶员个人“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纳入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积极推进出土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全市一定规模以上的出土工地进出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工地渣土装载作业行为实施监控。 
     
      (五)加强卸点规划。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绿化市容等部门,按照区域平衡、布局合理、规模化、规范化的原则,加强对渣土卸点的规划和建设的研究,尤其要加强与造地工程、堆坡造景等衔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卸点付费机制,着力解决渣土偷乱倒、超载运输等问题。市交通港口局落实水上转运码头,鼓励渣土水上运输。在大规模建设的区域,通过合理规划或设置临时堆点,实现出土、回填等项目在时间、空间上的有效对接,减少渣土外运,实现区域内自我平衡。 
     
      (六)加强联合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绿化市容、建设管理等部门,定期开展全市建筑渣土联合整治行动,形成持续有效的高压打击态势。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予以处罚。海事、交通港口执法、城管执法、海洋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域渣土运输的检查执法,打击船舶中转运输建筑渣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运输建筑渣土船舶和作业码头的现场检查力度,对使用未经备案船舶、擅自倾倒、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违法情节严重的,海事部门依法取消船舶备案资格,交通港口部门依法吊销其码头经营许可资质。 
     
      (七)加强社会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将建筑渣土管理实效与投诉处理、政风行风建设、政府履职评议工作有机结合,借助媒体力量,宣传政策法规,实施舆论监督,弘扬典型做法,曝光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12345”、“12319”等服务热线来电的处置工作,切实回应市民群众对工程渣土管理的关切。 
     
      (八)加强政策规范。按照服务先行、市场运作、公平竞争、全程监管的原则,市绿化市容局要加快推进建筑渣土管理的改革,要通过顶层设计、区域试点等,深化研究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形成规模结构适当、企业自觉自律、成熟完善可控的渣土运输处置市场。在有条件的区域,选择部分市重大工程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招投标机制研究。 
     
     
     
      市建设交通委     市绿化市容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交通港口局      市交警总队       上海海事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