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规范能耗监测日常管理行为,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有关要求,我站制定了《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