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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部分条款执行时间的通知[沪建管(2015)535号]
 发布时间:2015-08-14 浏览:5463
  •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沪建管联【2015】417  号)中第一至第三条的执行时间调整为:2015年8月15日,即2015年8月15 日前未取得项目方案批复的建设项目需按文件第一至第三条要求执行,其余内容执行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