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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受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和发证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5)1310号]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4755
  •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管、市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粤府〔2014〕72号)要求,本机关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暂停受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和发证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