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材料单价 组成内容 |
调整方法及适用税率 |
1 |
“两票制”材料 |
材料原价、运杂费及运输损耗费按以下方法分别扣减。 |
1.1 |
材料原价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13%)或征收率(3%)扣减。 |
1.2 |
运杂费 |
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税率11%扣减。 |
2 |
“一票制”材料 |
材料原价和运杂费、运输损耗费按以下方法分别扣减。 |
2.1 |
材料原价+运杂费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13%)或征收率(3%)扣减。 |
材料名称 |
价格形式 |
单价 |
原价 |
运杂费 |
平均税率 |
32.5级水泥 |
含税价格 |
268.82 |
243.82 |
25 |
(268.82 -230.92) ÷230.92 =16.42 |
序号 |
要素编码 |
要素名称 |
单位 |
含税单价 |
增值税折算率 |
不含税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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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施工机具台班单价 |
调整方法及适用税率 |
1 |
机械台班单价 |
各组成内容按以下方法分别扣减,扣减平均税率小于租赁有形动产适用税率17%。 |
1.1 |
台班折旧费 |
以计算折旧费的预算价格扣减增值税计算,其中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一般为17%。 |
1.2 |
台班大修费 |
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扣减。 |
1.3 |
台班经常修理费 |
考虑部分外修和购买零配件费用予以,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扣减。 |
1.4 |
台班安拆费 |
按自行安拆考虑,一般不予扣减。 |
1.5 |
台班场外运输费 |
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税率11%扣减。 |
1.6 |
台班人工费 |
组成内容为工资总额,不予扣减 |
1.7 |
台班燃料动力费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或征收率扣减,其中自来水税率13%或征收率3%,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征收率3%,其他燃料动力的适用税率一般为17%。 |
1.8 |
台班车船税费 |
税收费用,不予扣减。 |
2 |
租赁机械费 |
以接受租赁有形动产服务适用的税率17%或以建筑业专业分包适用税率11%扣减。 |
3 |
仪器仪表使用费 |
组成内容按以下法分别扣减,扣减平均税率17%。 |
3.1 |
摊销费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扣减。 |
3.2 |
维修费 |
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扣减。 |
机械名称 |
价格形式 |
台班 单价 |
折旧费 |
大修理费 |
经常修理费 |
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
人工费 |
燃料动力费 |
平均 税率 |
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 1m3 |
含税价格 |
1088 |
286 |
75 |
158 |
0 |
127 |
442 |
(1088 -955) ÷955 =13.9% |
序号 |
可扣减费用内容 |
调整方法及适用税率 |
1 |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扣减,其中购进图书、报纸、杂志适用的税率13%,接受邮政和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11%,接受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的税率6%,其他一般为17%。 |
2 |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
除房屋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不予扣减外,设备、仪器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租赁有形动产服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 |
3 |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
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 |
4 |
检验试验费 |
以接受试点营改增的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的税率6%扣减。 |
序号 |
计算基础 |
费率调整计算式 |
备注 |
1 |
直接费: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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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企业管理费:;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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