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开展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建质安函(2016)34号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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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的统一部署,定于2016年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活动组织工作。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工作部署安排。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维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局面为目标,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将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二是切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夯实建筑施工安全基础,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项工作要协同推进,稳步开展,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整体水平。一是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二是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技能培训,并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持证上岗。三是鼓励企业采用体验式培训等新模式,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效果,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我部组织编制的《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指导手册》将在5月底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供各地免费发放和使用。希望各地区认真组织做好该手册的宣传和发放工作,指导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四、立足基层,广泛宣传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做到“三个深入”,即深入建筑施工企业,深入工程项目现场,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让安全发展观念、安全生产文化和安全生产意识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各地要认真组织好“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加大宣导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要发挥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传媒的作用,提高宣传报道的实效性,拓展覆盖面。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并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督导,及时总结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层级督导,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认真总结本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大力推广。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总结报告和实施情况汇总表于7月5日前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