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召开的上海建工集团“营改增”实地观摩研讨会上,上海建工集团总会计师尹克定作了题为《上海建工“营改增”应对策略及运行实践》的专题报告。
作为中国建筑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早在2012年起就开始组织学习研究“营改增”,并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对“营改增”有独特的理解。
尹克定表示:“既然是一定要来的变革,就要去直面,早作应变。我们上海建工的目标是,通过探索实践,不仅要又好又稳地走好‘营改增’之路,更要藉此变革,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主动探索、实战模拟,梳理“营改增难点”
建筑业‘营改增’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变革,有很多问题需要去研究。虽然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直到今年5月才正式实行,但早在2012年,上海建工集团就未雨绸缪,开始求索‘营改增’之路。
一、深入调研摸情况
2012年,上海建工集团参加了由中国建设会计协会组织的建筑行业“营改增”调研活动,当时共有全国各地的近百家企业参与调研。上海建工集团对32个已竣工工程项目进行了测算,并归类挑选了6个较有代表性的项目作为测算依据。调研报告结果显示,“营改增”后,上海建工集团的税负增加了52%左右,而全部参与调研的百家企业的平均税负更是增加了98%左右。调研表明,“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税负实实在在增加了,而且增加幅度很大。
二、模拟测试打好演习战
为了进一步理解“营改增”,为正式试点积累经验,上海建工进行了多次“营改增”模拟测试。比如在第二次模拟测试中,共调查了具有一定规模、较有代表性的竣工项目44个,为了保证模拟测试项目的全面性、科学性,抽取的项目既有市政建设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又有民用建筑、高层项目;既有土木建筑施工,又有专业施工。模拟测试数据表明:“营改增”后,税负还是增加,毛利率下降。
三、梳理“营改增”十大难点
甲供料、甲供设备无法取得进项税抵扣;建筑企业购入的部分材料无法拿到专用发票;水、电、气、通讯费等,很难取得专用发票;营改增”前所购入的固定资产无法进项税抵扣;商品混凝土企业简易征收,进项税抵扣率低;建筑劳务公司税负增加,导致建筑企业成本上升;地方财政税收管控增加企业成本;筹资利息支出无法进项税抵扣;
施工间接费中相当部分费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垫付税金导致企业资金压力加大。
两期培训、八大措施,做好“营改增”准备
从长远看,‘营改增’倒逼机制将推动建筑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使管理更加规范、透明、精细,有据可依,促进成本控制,有利于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但目前来看,建筑企业还普遍存在一些困扰和难题,‘营改增’之路还需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
一、两期培训打好前哨战
为帮助集团内部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掌握“营改增”相关内容和实务操作问题,使“营改增”工作在集团范围内顺利、平稳、健康实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上海建工集团企业管理部、资产财务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上海会计学会建筑工作委员会,于今年4月20日、25日举办了两期“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培训班”,针对“营改增”不同的工作要点,分别对集团相关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和企业领导人员(“领导人员班”)近600人进行了培训。培训班上,对财税〔2016〕36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针对税制原理、“营改增”的政策背景进行了介绍,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建筑企业的应对措施,特别针对建筑业“营改增”的实务操作进行答疑解惑。
二、八大措施应对“营改增”
成立“营改增”落地实施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加大“营改增”相关资源的投入和培训力度;加强对采购和分包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推动对“营改增”合同条款内容的研究;推动预结算部门对营改增后工程造价影响的研究;加强纳税筹划,探索降低税负的途径;做好与业主沟通“营改增”的应对准备;积极与社会专业力量合作,确保“营改增”落地。
依托信息化、编制“红宝书”,创建“营改增”制度体系
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内部组织架构往往比较复杂,层级多、管理链条长、流转环节多,所以要适应“营改增”新税务制度的难度会更大。建筑业“营改增”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所以,上海建工唯有不断开拓创新,才能走出一条“营改增”新路来。
一、打造“营改增”信息化管理系统
上海建工集团内分子机构众多、层级复杂、项目分布分散,而结算多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营改增”后,纳税申报需要的信息材料比以前要多,如果没有信息化系统,要及时收集各地项目发票等信息资料就很难,而纳税申报是有时效性的,延期了是要缴纳滞纳金的。如果有了信息化系统,将便于每月结算,并且能真实反映各地项目的财务情况。为此,今年6月,上海建工集团与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上海建工集团“营改增管理系统”项目。
二、设计“营改增”管理制度
作为大型建筑企业,上海建工集团需要建立一套从投标报价、合同订立、项目建造结算、税务申报直至财务核算披露相对完整的“营改增”管理制度,对集团各条线、各级次“营改增”实施落地工作进行指导,从而达到结合“营改增”进一步完善集团及各子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目的,明确集团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能,实现各个部门在管理中的顺利对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营改增”的真正落地。所以,为做好“营改增”落地实施及相关制度建设工作,今年7月,上海建工集团与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签约,邀请对方利用专业知识为集团设计一系列符合集团“营改增”落地实施需要的、具有前瞻性的“营改增”管理制度。
三、编制建安企业增值税核算办法
为适应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征收流转税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有利于企业顺利做好纳税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范围内企业的实际情况,上海建工集团在充分调研、实践、总结“营改增”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上海建工集团《建安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行,与建筑业“营改增”试点同步,其中,一些核算办法与后来财政部出台的政策基本相符,显示了上海建工“营改增”工作的前瞻性。
自今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至今已有4个多月,上海建工集团在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分包管理、税务管理、“营改增”制度、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
尹克定表示:“我们有信心通过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去促进精细化管理,去提升盈利能力,去提高市场竞争力,助力企业在行业大变革中抓住机遇,实现更好的发展。”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