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建设行业评价的通知 沪建施协(2016)43号
发布时间:2017-01-03 浏览:1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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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启动2016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建设行业评价活动。为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6年度诚信评价活动的各项具体要求按《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建设行业评价试行办法》执行,凡符合参评条件的会员企业均可申报。
2、诚信评价申报申请表请从本会网站重新下载(首页——诚信建设——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建设行业评价申请表),要求内容准确、完整,并按填表说明提供申报材料,包括要求提供的各种材料的扫描件。
3、已参加诚信创建的会员企业,请提供《创建证书》复印件和《企业基本信用评估报告》中的“基本信息”和“评估结果”两项内容的复印件。
4、申报企业在考核期内如果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无论是否影响评价结果,均应主动如实报告,并就具体事项作出说明。
5、材料申报日期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截止,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报送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件。
联系部门:本会行业发展部
联系人:郑坤明
联系电话:63067277 63257704(传真)
邮箱: fazhanbu12@163.com
联系地址:福山路33号17楼
邮编:200120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6年12月27日
抄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